「注意」小心你的“蛙”暴露了你的个人信息!

开始吐槽

带着青蛙去旅行 REC

一款名为“旅行青蛙”的游戏,近日在朋友圈中走红。这款游戏由日本一家游戏公司开发,目前在苹果iOS用户中,仅推出日文版本。

游戏操作简单,使用相应数目的三叶草换购食物、笔记本、睡袋、碗、灯笼等物品,并给自己的青蛙准备出门时包袱里的装备就可以。相应地,青蛙会在旅行过程中给玩家“寄来”明信片,回家后还会给玩家带回旅行地的土特产。这款游戏中,通用的“货币”是三叶草,也是唯一可以充值购买的物品。一些网售商家看到商机,趁机推出“外挂”服务,自称能让玩家获得数量丰厚的三叶草。

“外挂”操作不当或致手机变“板砖”

不少iOS玩家安装“外挂”后指出,自己的游戏数据和手机数据无故丢失,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中的图片、视频等。也有玩家称,安装后,自己的苹果手机出现漏洞,手机无法发送和接收短信,刷机后也未见好转。

对此,商家解释,买家在操作“外挂”程序期间,可能要承担不同手机系统数据丢失的风险。“以苹果手机用户为例,用户如果是iOS9以下的系统,什么都不会丢失,iOS10的,会丢失缓存,iOS11不光会丢失缓存,而且所有软件将会重新载入”。

此外,商家还称,为了避免操作不当,他们多数时候会建议买家同意由他们远程操控。问及远程操控是否会泄露隐私,商家称“保证不会看”。

提示

苹果客服称“外挂”或泄露个人ID

苹果客服人员表示,除了造成手机数据、资料丢失等,这类修改游戏金币(三叶草)的操作,对用户来说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有时候可能会泄露用户的个人隐私,或是操作中,被安装一些木马软件,使设备在后续的使用中出现障碍”。

客服人员举例指出,如果用户同意对方进行远程操作,可能存在被盗取苹果ID账号的风险,“商家很有可能借此将用户的手机锁起来,趁机勒索钱财”。他提醒称,尽量不要让不认识的人在用户的手机设备里安装或修改相应数据。

外挂给许多厂商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包括国家资讯出版总署、信产部等在内的五部委曾经联合发布过《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过多次专项打击行动。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了“私服”“外挂”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即“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重则可以判刑!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公安部颁布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外挂的使用修改游戏玩家和服务器之间传送的数据并且破解和使用服务器协议,直接违反了此规定的第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针对这种违法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外挂在未经得运营商许可的情况下截取数据流,使用服务器端软件构成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的著作权法,而且违反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如果外挂主体触犯刑律的。

下面跟着七五普法一起看看

之前类似的案例

案件背景

中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刑事案件

传奇007外挂案

《恶魔的幻影》(又名《传奇三代》,又称传奇3G或传奇3)是经资讯出版总署审查批准引进,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中国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光通公司是中国大陆地区《恶魔的幻影》游戏的唯一合法运营商。《恶魔的幻影》软件由服务器端程序和客户端程序组成,其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2004年6月起,被告人谈某某未经授权或许可,研发出“007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007外挂软件)。后被告人谈某某等人设立“007智能外挂网”网站和“闪电外挂门户”网站,上载007外挂软件和《恶魔的幻影》动画形象,向游戏消费者进行宣传并提供下载服务,并向游戏消费者零售和向零售商批发销售007外挂软件点卡。游戏消费者及零售商向其网站上公布的在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银行开设的名为“王亿梅”的账户汇入相应价款后,即可获得点卡。被告人刘某某负责外挂软件销售,被告人沈某某负责网站日常维护。2005年1月,北京市版权局强行关闭上述网站并将网络服务器查扣之后,被告人谈某某、刘某某、沈某某另行租用网络服务器,在恢复开通“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先后设立“零零发:传奇3智能外挂”网站和“超人外挂”网站,继续宣传其陆续研发的“008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008外挂软件)、“超人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超人外挂软件),提供上述软件的下载服务,并使用恢复开通的“闪电外挂门户”网站销售上述两种外挂软件的点卡,销售收入仍汇入名为“王亿梅”的账户。至2005年9月,被告人谈某某、刘某某、沈某某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经营上述外挂软件的金额达人民币2817187.5元。

案发过程

2005年9月7日,谈某某、刘某某、沈某某被抓获归案。

调查分析

谈某某、刘某某、沈某某等人研制、经营的007外挂软件、008外挂软件及超人外挂软件在运行中突破了《恶魔的幻影》游戏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数据,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运行过程中给游戏的运营商造成经济损失,破坏了消费者的公平游戏环境。2003年12月23日,资讯出版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资讯出版署于2005年5月就本案做了相关批复,根据涉案外挂软件的研发、运行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007智能传奇3G外挂和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经营“传奇3智能外挂”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007智能传奇3G外挂和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经营的“传奇3智能外挂”等网络游戏外挂软件,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物。由此可见,涉案的外挂软件不仅存在出版发行的程序违法问题,其内容也被有关规定所禁止,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

处理结论

一、原审被告人谈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原审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原审被告人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社会影响

传奇007外挂案作为第一例外挂的刑事案件,其判决结果对于后来的诸多外挂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七五普法最后提醒各位网友

为了您的蛙和您自身的安全

养蛙得通过正规途径

不要试图走捷径

内容由七五普法整理发布

公众号

常熟七五普法在线

ChangShuPuFa

常熟七五普法在线欢迎您!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