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受伤害 人民调解化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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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下午,欢乐的校园突发意外,长洲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青少年维权岗立即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兴龙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校园内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平浪希望小学三年级两名学生下课时间在教室内追逐打闹,打闹过程中学生冼某突然站立不稳拉着周某的手向后倒下,冼某头部着地,刚好碰到讲台的水泥台阶,导致头部受伤。 事件发生后,在场学生立刻通知老师,老师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到平浪村卫生所治疗并通知双方家长,双方家长赶到平浪村卫生所后,在老师及双方家长的陪同下,将冼某送往梧州市中医院进行检查,急诊外科医生对冼某进行了缝针和打破伤风针的治疗,并且进行了CT检查,CT检查结果显示头部无异常,医生依据检查结果开出输液三天的处方,但冼某家长提出要住院观察治疗,周某家长不同意,后在学校的协调下办理了入院手续,住院治疗了三天,总共用去医药费三千多元。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学校多次协调均无法达成协议,万般无奈之下,2018年3月7日,学校向长洲区司法局求助,当日,长洲区司法局便派法律援助中心及兴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平浪希望小学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冼某家长要求周某家长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及支付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但周某家长只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兴龙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双方家长,双方家长均表示愿意调解,2018年3月9日,在长洲区司法局、长洲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家长进行第一次调解,平浪希望小学作为第三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经向学校方了解到,此次意外伤害事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校园责任险赔偿,因此,调解人员提出先向保险公司申请校园责任险赔偿,并且向双方家长指出,双方系在追逐打闹过程中造成意外,因此本次意外伤害事件双方均有责任,希望双方家长秉持相互理解、平等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理本次意外伤害事件。在听取调解人员的劝说后,双方家长表示理解与支持,均表示愿意等待校园责任险赔偿结果再协商处理。 2018年4月11日,校园责任险赔偿金正式到达学校账户,双方家长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一、周某家长同意由平浪希望小学申报校园责任险叁仟叁佰捌拾元贰角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二、周某家长愿意一次性赔偿给冼某家长营养费叁佰元整。至此,本次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得到圆满化解,维护了校园的安定和谐。
第一次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现场
2018年4月11日,在长洲区司法局的主持下,平浪小学代表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家长达成调解协议 (图文:何东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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