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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之神在怒吼!抗战时期中国人自己的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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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爆时期,日军的装备优势显露无疑,特别是在号称战争之神的火炮方面,中日之间的差距更大。为改善中国军队的装备水平,提高参战部队的战斗力,大后方的军工人根据战场的实际需要,研制生产了一批“新式武器装备”。

三七战防炮、六O迫击炮、一二O迫击炮以及二七式掷弹筒 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三七战防炮 (即三七步兵平射炮)是由兵工署第五十工厂研制生产的。抗战时期,由于中国军队缺少反坦克武器,面对日军的坦克、装甲车每每束手无策。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国民政府决定研制生产三七战防炮。第五十工厂经过艰苦努力,克服了各种困难之后研制成功。1941年3月,第一门样炮试制成功,口径37毫米,炮身长1073毫米,威力巨大,炮身轻盈,一匹马即可拖拽机动。经过测验,该炮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定,开始批量生产。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火炮产量不高,整个抗战时期只生产了94门。[1]

反坦克神器——三七战防炮

六O迫击炮 同样是由第五十工厂研制生产的,后来第十工厂也仿照生产。迫击炮重量轻、体积小、便于携带,弹道弯曲、死界很小,射速快、威力大,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造价低廉且适合在多种地形使用,可以有效杀伤敌方有生力量,能够为步兵提供及时有效的火力支援,是步兵近战的利器。第五十工厂研制的迫击炮,是参照法式同类武器设计的,经过反复试验,1942年开始出品。这种迫击炮口径60.75毫米,炮身长675.8毫米,净重只有20.81公斤,每分钟可以发射35炮弹,最大射程1450米。该炮携带方便,机动灵活,深受部队欢迎。值得一提的是,六O迫击炮在研制的过程中,所选的造炮原材料,都是国内容易获得的材料,这样迫击炮的生产的就不会因为原材料短缺而受到限制,能够大批量的生产。

六十毫米迫击炮

一二O迫击炮 是由兵工署第二十一工厂研究制造的,它的性能指标参考了法国布朗德式一二O迫击炮的性能。六O迫击炮迫击炮虽然机动灵活,用于步兵近战,不愧战场利器,但是射程太短,炮弹威力也不够大,用于攻坚克城就很难为部队提供足够的火力支持,因而兵工署决定研发生产射程和威力都更大的一二O迫击炮。第二十一工厂集中力量,历时8个月,于1944年底生产出了第一批迫击炮。这种炮最大射程5000米,弹重10.5公斤,炮身全重296公斤,比法国布朗德式轻了一半,因而具有良好的机动性能,操作灵便,发火精确,实战威力巨大。

中国军人在使用掷弹筒

二七式掷弹筒 是由兵工署第三十工厂设计生产的。掷弹筒是步兵近战利器,由于中国军队缺乏此项装备,在与日军的交战过程中,常常受到日军掷弹筒的猛烈轰击而无法还击。兵工署命令炮挤处汉阳炮厂火速研制生产掷弹筒,该厂完全仿制日式结构,不适合我国的实际。后来经过第三十工厂的改良,于1938年底试造完成,经过兵工署检验合格,定名为二七式掷弹筒。这种武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易损坏,而且发射速度很快,每分钟可以发射20发炮弹。可以说二七式掷弹筒是抗战时期中国研制生产的优良兵器之一。[2]

[1] 《兵工署第五十工厂厂史》,1948年3月6日,50厂 256卷,重庆市档案馆藏。

[2] 《兵工署第三十工厂沿革史》,1947年,078 155卷,四川省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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